当公司倒闭存在欠款,怎样处理合法有效?
在企业面临倒闭且存在债务未予偿还的问题之时,其处理的策略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做出选择和施行。
首要的工作是对公司资产进行细致的清算工作,从而明确哪些资产能够被用于偿还所拖欠的债务。
倘若企业陷入破产的境地,负责接管管理事务的破产管理人会依照法定的清偿次序,对资产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
在处理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时,通常遵循的原则是公平的等额偿还。
然而,要是涉及到具有担保性质的债权部分(例如抵押贷款或者质押借款),担保权益方则拥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针对该种担保财产获得清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